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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行贿案取保侯审申请书

时间:2017年12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曹小明   浏览次数:2193  

取保侯审申请书


  申请人:贾某慧(贾某学弟弟),男,1969年10月生,汉族,大学文化,现为北京某某喷泉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电话:1391010xxxx


  地址:北京朝阳区紫芳路广顺园X号楼19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贾某学取保侯审


  申请理由:


  贾某学因涉嫌行贿一案,2004年9月21日被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江西省赣州市第一看守所。鉴于:目前贾某学已经说清楚涉嫌的问题,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贾某学心脏不好,不适宜监所关押,且贾某学为家庭长子承担着家庭主要责任,其母亲年迈多病,不能承受其被羁押的沉重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犯罪嫌疑人贾某学取保候审。


  申请人保证犯罪嫌疑人贾某学配合办案单位办案,随传随到,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如有违反申请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此致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04年9月25日

注:贾某慧取保候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