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Y园小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中房房地产开发保定某市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庄某某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电梯设备采购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房Y园小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某市XX路南侧、平安X街东侧中房某园小区
3、承包内容:负责采购位于保定某市中房Y园小区项目的38部上海三菱电梯,含电梯的包装、装卸、运输、税金等。
二、设备型号、数量、费用及合同价款
中房某园小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工程清单明细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设备费(元) | 合计 | 备注 |
1 | 无机房乘客电梯楼号: | LEHY-L-S | 部 | 38 | 176800 | 6718400 | 单开 |
2 | 总价 | (大写)陆佰柒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 电梯款含电梯装潢(明细详见附件二)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718400元(大写:陆佰柒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5945486.73元,增值税为 772913.27 元。如遇国家政策对税率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准,税金随国家政策改变而变化。合同台数如有变化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注:本合同总金额包括合同设备销售额及其应交纳的增值税,保修期间零配件正常损坏更换的费用,保修期二年。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国内外所有税负、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资料费、检测费、保险费、利润、规费,各种风险费用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含1130个电梯卡(电梯卡样式按甲方要求制作)、机房电缆(配电室至机房电源闸箱开关上口电缆由买方负责;闸箱开关下口至电梯设备之间缆线由卖方负责),还包含卖方应当提供的附随服务(如培训,检测等)、售后服务等卖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三、付款节点及乙方身份类别
1、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名称: 石家庄某某电梯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13010470095717XX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银行账户:913005010036725XXX
2、乙方身份类别
2.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2.2、发票类型:(√)专票 ( )普票
2.3、乙方适用税率:( )1% ( )9% (√)13%
2.4、计税方式:(√)一般计税 ( )简易计税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因乙方提供假发票使甲方遭受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支付款项后,如因乙方提供的开户信息有误,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就此款项另行支付同时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四、发货
1、发货期
梯 号 | 发 货 期 |
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
1.1 发货时间顺延
买方未按本合同提交技术资料顺延发货时间。
2、发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2.1 发货地点:卖方工厂上海三菱
2.2 买方自提
√ 代办运输,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中。
2.3 运输方式:
铁路 √ 公路
收 货 单 位:中房房地产开发保定某市有限公司
到(站)港:保定某市中房Y园小区
到 货 地 址: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潘某某 电话:15533268XXX。
3、合同设备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到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保管直至交工验收。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批次:(支付中房J园项目款项)
Y园电梯楼号及台数:12#楼共计2台。
批次合同总价: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其中:设备费353600元、安装费55600元。
计划时间节点:设备排产日期计划定于2025年4月1日、生产周期30天,电梯设备到场计划时间为 5月1日,安装周期30天。
约定付款节点:根据合同付款相关约定2025年4月1日前付中房J园项目部分设备款409200元(肆拾万玖仟贰佰元整)。
2、第二批次:(支付中房J园项目款项)
Y园电梯楼号及台数:4#、8#楼共计4台。
批次合同总价:818400元(捌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其中:设备费707200元、安装费111200元。 有专门电梯安装合同,为何此处又计算安装费?
计划时间节点:设备排产日期计划定于2025年5月1日、生产周期30天,电梯设备到场计划时间为 6月1日,安装周期30天。
约定付款节点:根据合同付款相关约定2025年5月1日前付中房锦园项目设备款616884元,安装费119400元,合计:736284元(柒拾叁万陆仟贰佰捌拾肆元整)。
3、第三批次:(支付Y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中房J园安装款项)
楼号及台数:3#、7#、11# 楼共计12台
批次合同总价:2455200元(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设备费2121600元、安装费333600元。
计划时间节点:设备排产日期计划定于2025年6月1日、生产周期30天、电梯设备到场计划时间为7月1日,安装周期30天。
约定付款节点:设备到场后十日内付清第一、二批次Y园6台电梯设备款:1060800元、安装费166800元、J园安装费459690元,合计1687290元(壹佰陆拾捌万柒仟贰佰玖拾元整)。
4、第四批次:(支付Y园第三批次款项)
楼号及台数:6、9、10# 楼合计8台:
批次合同总价:1636800元(壹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其中:设备费1414400元、安装费222400元 。
计划时间节点:设备排产日期计划定于2025年8月1日、生产周期30天、电梯设备到场计划时间为 9月1日,安装周期30天。
约定付款节点:设备到场后十日内付清第三批次Y园12台电梯设备款2121600元、 12台安装费333600元,合计2455200元(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5、第五批次:(支付Y园第四批次款项)
楼号及台数:1、2、5# 楼合计12台:
批次合同总价:2455200元(贰佰肆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其中:设备费2121600元、安装费333600元。
计划时间节点:设备排产日期计划定于2025年10月1日、生产周期:30天、电梯设备到场计划时间为 11月1日,安装周期30天。
约定付款节点:设备到场后十日内付清第四批次御园8台电梯设备费1414400元、 安装费222400元,合计1636800元(壹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6、末次付款(支付御园第五批次设备及安装款项)节点:
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第五批次12台设备费及安装费2423508元(贰佰肆拾贰万叁仟伍佰零捌万元整),剩余安装费31692元(安装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备注:以上各批次时间节点为计划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①、若因甲方原因,未按上述付款节点支付约定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场安装及安排后续批次电梯排产计划。
②、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已排产电梯无法发货或到货后无法安装的,甲方须在设备排产单发出后三个月内,将已排产电梯和已到货电梯的全部设备款一次性付清。
③、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无法安装完成或无法验收完毕,则甲方须在设备到场后两个月内将全部安装费付清。
④、本项目设备排产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设备排产单》为准。
六、技术条款的确认
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收到买方建筑土建图纸一周内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条款进行书面确认,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将确认的技术条款交付买方。
七、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2、卖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梯设备规格型号向买方提供全新的电梯设备。
3、买方在合理的使用和无人为损坏的条件下,合同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从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但最长不超过电梯设备出厂后三十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买方应当与卖方或者卖方同意的电梯安装单位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卖方无关,并且卖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买方赔偿由于买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卖方的任何损失的权利。
5、卖方负责设备到货至电梯交付的设备保管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
八、产品包装
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
1、合同履行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发货日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买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卖方逾期发货或买方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电梯设备金额万分之二/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滞纳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
3、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废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设备总金额的20%。
4、买卖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
5、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疫情、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己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买方或卖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卖方或买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提供由当地政府部门或其他有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十、争议解决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双方签字,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不得涂改,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与产品报价书、方案书及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4、合同文本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
5、合同附件: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产品规格表;
附件三:中房Y园电梯项目电梯配置、功能选配方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保定某市范阳西路146号
开户银行:河北涿州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2284 3200 0000 0447 6XXX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路122号XX大厦14XXX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支行 账号:913005010036725XXX |
签订日期:2025年3月25日